刚在一起就同居:放最狠的话,搬最远的家。
一般来说,想要和另一个人一起起床,这多半都是有了情感的基础,先不谈爱吧,至少是喜欢的,互有好感的。
做到这个地步,对于现在的成年人来说,还真是挺简单的。
而想要一直都是另一个人一起起床,这就很难了。
睡在一起,
和一直睡在一起的区别。
这期间真的会有很多人去纠结这件事情,因为它意味着荷尔蒙与多巴胺以外的东西,是一些更加奇奇怪怪的化学成分,还会有各种现实的困难。
暧昧也好,恋爱也好,即便是成年人最热衷于的互相试探式的先做再爱,至少都有一定的轨迹线,能够明确地让人知道下一步和下一次应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。
一起约会看电影,一起吃饭逛街,一起蹦迪喝酒,一起打卡拍照,这些都是很容易就能彼此达成默契后立刻做出决定。
(好了,都坚持看到这里了,应该都是老网友了。)
同居这种事,要不要同居,什么时候同居,你只需要记住一个点。
那就是你们彼此之间是否已经至少经历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吵架(争吵)。
如果没有经历过,那你就要意识到,一旦住在了一起之后,再吵架的状况,就会和之前各自有住处时的吵架不同。
因为环境的变化会让你们各自左右为难,也更加容易激起彼此之间的厌恶程度。
同居的吵架,多数时候都是话赶话,因为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,他一句你一句,你接一句他顶一句,然后情绪逐渐升级,大家都克制不了,也就是四川话常说的,鬼冒火,冒鬼火,两个人就像吃错药一样吵得很厉害很厉害。
然后,然后不少人就是在这样一次吵架后,就上头的决定要搬着东西走。
而走了,可能多半就散了。
也有不少能够再回头的。
那种搬出去再搬回来的尴尬,也挺膈应行李的。
已经明确具备了同居的征兆的俩个人。
一定是吵架以后。
即便互相之间都还不想跟对方说话。
但依然知道自己在这个环境里该做些什么。
就像多年前的那个小段子。
他不过是摔门而去,顺便带走了家门口的垃圾袋。
她不过是去买Qiang打死你的路上,看见了你爱吃的零食,顺手给你买了回来。
明白了吧。
才刚在一起十天半个月的,如胶似漆的,俩个人之间连句狠话都没说过的,就急急忙忙的要住在一起,那我只能说,嗯,加油。
真的很理解你们,那种因为爱情的升华而产生了对于同居的浪漫憧憬。
但你们要知道,那种浪漫不仅仅是因为每天最早看见和最晚看见的都是对方,更是因为两个人之间已经有了足够的信任和了解,知道彼此的底线,也知晓对方的性格。
所以,这种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,至少都对对方有足够了解的把握,才是同居的浪漫精髓所在。
Ps:什么?你只是觉得搬过去了离上班近一点?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: 裴壮壮
贼心 sadomasochism字母圈虐恋亚文化平台 » 刚在一起就同居:放最狠的话,搬最远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