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与罚——真实的新加坡鞭刑

排版:东百鱼子酱

“我已经吓得抖动得像一片树叶,然后,我听见鞭子呼啸,就像木板打在一面墙上。一秒后,我觉得刑鞭咬进了我的臀部。我嚎叫、挣扎,好像一只疯了的动物。当时我想的就是‘跑’,如果我没被绑住,一鞭能让我跑一英里……”

这看似夸张的叙述,可不是什么小说的节选,而是真真实实的回忆——新加坡鞭刑的回忆。

“在新加坡,这可是要吃鞭子的!”


小时候不懂事,把口香糖吐在地上,或许便听爹妈提起过这样的传闻,乖乖地把口香糖包好扔进垃圾桶。


从前在网上检索好图时,偶尔也会冒出一两张血肉模糊的照片,给我们吓得不轻,后来知道原来也是新加坡鞭刑的一些报道。

不过对于远洋异国的我们来说,只有在网络上零散地获知一些碎片,鞭刑的庐山真面目或许与我们的想象颇有距离。

01

鞭刑的概述


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(尽管英国本土早在1822年就已经废除了司法鞭刑),在各种法典中都规定了鞭刑的适用,所针对的犯罪行为或情节至少有95种之多。

不过呢,与传言不同,吐痰、乱丢垃圾这些非常轻的罪行,尽管也会被罚钱起诉,却没有纳入鞭刑的范围。适用鞭刑的罪行包括强奸、抢劫、贩毒一类的重罪,也包括非法拥有武器、涂鸦一类相对较轻的罪行。

鞭刑所用的藤鞭规格为长约1.2米(3.9英尺),直径不超过1.27厘米(0.5英寸)。行刑前要将在清水里浸泡一夜,太过干燥的藤鞭万一断裂,刺可能会扎进犯人的肉里,因此需要充分吸水增加柔韧性。

其实在一些90年代背景的香港影视剧中,有时也会看到名为“打藤”的情节,同样也是同源于英国的制度,虽然具体的设置有所区别,但也可以从这些影片当中得到一些直观的概念。

 (电影《黑狱断肠歌》梁朝伟“打藤”)

02

鞭刑的适用对象


鞭刑的适用对象也有所限制,仅限于18-50周岁的健康男性。不过并不限于新加坡的本地人,即使是游客,只要满足性别、年龄和身体状况的条件,犯了罪也会被执行鞭刑是强制执行哦)。

想象一下,你是一个主动方男生,带着你的被动方女生来到新加坡,在墙上涂鸦纪念你们的感情,正要合影留念,警察同志就来了。


结果可能是你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藤鞭,把感情的印记永远留在了你自己的臀部,而你的被动方只要交些罚款却不用尝鞭子。

之所以不对女性采用鞭刑,有观点表示是考虑到生理结构差异,有可能导致终身不孕的风险存在。有另一种观点认为,英国在1820年便废除了对女囚的鞭刑,1965年独立的新加坡,或许也将这一条刑不上女子的设置直接承袭了下来。

03

鞭刑的经典案例


说到涂鸦,有一个经典案例便不得不提。

1994年的美国少年麦可·彼特·费尔受鞭刑案现在还能在网上查到记载(高晓松的节目《晓松说》中也有提及):当时18岁的麦可随家人移民新加坡,由于故意对当地民众的车子涂鸦与砸玻璃,并涉嫌偷窃,麦可成为了第一位被新加坡法庭判处鞭刑的美国公民,也引起了不小轰动,美国政府也出面协调此案。

然并卵,一审时麦可被判处鞭刑6下,因为起初耍赖不认,二审时证据确凿,给加到了12下,即使是时任美国总统比尔·克林顿向新加坡讨价还价,最终也只是减为4下,鞭刑仍旧是没躲过去。

后来麦可表示:“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。”这样的经历,也确实是想忘掉都很难了。


04

鞭刑数目的裁量


4下,6下,12下……别看数字不大,可千万别误会了,和我们日常sp动辄几十上百的拍拍数目混为一谈,觉得自己又行了。

新加坡鞭刑的量刑最高不超过24下,有说法表示新加坡政府做过实验,大多数男性的臀部从顶端到末端最多可以不重复的排列24鞭,所以24鞭是上限。

好家伙,搁这艺术创作呢。


事实上,新加坡的《刑法典》的确实有最高24鞭的裁量,1948年的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也有过最高24鞭判处的狱规记录,但臀部最多能排列24鞭的说法没有得到考证。

往往最多9鞭,即使是技术再高的狱警,犯罪人的臀部也已经很难保有完好的皮肤继续承受鞭刑了。因此24鞭为上限,或许在日常的sp可以实现,但鞭刑恐怕比较困难。

鞭刑的每1下,都足以皮开肉绽。据说鞭刑官在上岗前都受过特训,通过鞭打沙袋、假人和香蕉树练习技能,以求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,同时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。


无独有偶,相传我国古代打板子的衙役,也要拿麻袋练习巧劲。

清朝李伯元的小说《活地狱》写道:“这小板子打人,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。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,而骨肉不伤;亦有些下死的打,但见皮肤红肿,而内里却受伤甚重。

“有人说凡为皂隶的,预先操练这打人的法子,是用一块豆腐,摆在地下,拿小板子打上去,只准有响声,不准打破;等到打完,里头的豆腐都烂了,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,丝毫不动,这方是第一把能手。”

(电视剧《康熙王朝》)

只能说是术业有专攻,行行出状元了,若是保留至今,也算是高级杖责技师了。

05

鞭刑的社会意义


尽管在鞭刑过程中,每打1下,都必须由在旁的医生确认伤情,并且在执行完毕后及时治疗。但受过鞭刑的臀部,会永远留下伤痕。就好像我国古时通过臀部的板花,或是脸上的刺配判断罪犯一样,都是一种伴随终身的烙印


话说会不会有人给鞭痕做纹身掩盖呢?哇,你的臀上有一副画耶!这个是泼墨山水,那个是工笔花鸟,天呐还有小猪佩奇!(才没有这种东西)

不过不管怎么掩饰,在新加坡受过鞭刑的人都是禁止服兵役,这些鞭痕象征着终身档案摆脱不掉。


据说就连婚娶前,看对了眼也先不急,扒了男方裤子检查一番,听起来好像抽盲盒:倘若光洁溜溜,好似剥了壳的白煮蛋,马上就送入洞房!


倘若一瞧鞭痕累累,好似虎皮蛋,怕是当场退货!

(对不起没有瞧不起虎皮蛋的意思,我最喜欢吃红烧的虎皮蛋了!)

因此鞭刑最大的社会意义,更多是作为一种“目的刑”来预防犯罪。


就像那位少年麦可一样,鞭痕会永远留在臀部,受刑时难以忍受的巨大痛苦则会永远留在心里,无论是身上的,或是心里的长久影响,都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,也使得新加坡的犯罪率在全世界也处在相当低的水平。

06

鞭刑与sp


新加坡作为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保留肉刑的国家,将鞭刑这样一种真实的刑罚展现在我们面前。也让我们看到真实的鞭刑,与我们所钟爱的sp爱好最大的不同之处。

可能有人疑惑过,sp也是产生疼痛,也有管教惩罚作为名目,那与暴力行为的分界在哪里?实践过程中,打到什么程度属于偏好,什么程度又属于伤害呢?

当我们比较鞭刑,便会发现,它的本质是痛苦。撕心裂肺的惨嚎和血肉模糊的伤口,留下的可能是永远的阴影,因为它所追求的目的是惩罚和预防犯罪。它带来的是真正的伤害,是让人打心底感到恐惧,想要逃离的。

反观sp,它的本质却是快乐。在挨打的过程中,尽管疼痛,扑腾,哇哇乱哭,自己心里却清楚是欢喜的,事后或许会回味,或许会想着再来一次。我们喜爱sp的目的终究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。

因此倘若在sp当中,疼痛超出了我们的需求,内心开始感到抗拒,感到害怕,不再抱有期待和欣喜,就已经偏离了sp的核心目的。

同样的,对于主动方来说,如果给出的责打不能给被动方带来快乐,而只有痛苦的话,这时任何惩罚也好、控场也好的说法,也应当警惕是否落进了单纯的暴力诉诸。

我们在喜爱着sp的同时,始终还是要记得,它作为爱好,不能与真正的刑罚相混淆,并不是以暴力为手段,以伤害为目的,而是追寻快乐的本质,彼此的尊重,这才是我们要追求的。

参考文献:
[1]蒋凌申.新加坡鞭刑制度争议的实质及启示——以刑罚基本立场为视角的分析[J].云南大学学报(法学版),2016,29(05):132-143.
[2]费邦仁.新加坡鞭刑大观[J].兰台内外,2009(02):17-18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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